第一、预付款,开工前预付给承包人用于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比例,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0%到30%之间。
第二、进度款,施工期间根据工程完成的情况,一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保人统一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
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①按新想进度 分阶段支付
②按照已完成的工程量分期支付
③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进行支付
第三、结算款及竣工结算款,自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方应支付给承包方除质保金以外剩余的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下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