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在出现保险事故的时候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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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有点像虚拟产品,交了好多钱给保险公司拿到手里的只是一份保险合同,相当于保险公司的一份受法律保障的承诺,就像打白条。
保险又是很专业的产品,有很多专业名词作为保险消费者并不是很清楚具体含义,所以很多时候保险买的迷迷糊糊,有时因为一些理解的误差也会引起一些保险纠纷,要当一个明白的消费者,我们就要多了解一点保险知识。

海洋侃财,致力于普及保险知识及保险理念,有些严谨的朋友批评我写的东西太随意,不够严谨,这不重要,读者能够看明白基本意思才最重要。
之前两次分别写了“最大诚信原则”和“可保利益”原则,今天来说说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损害,可以获得充分的补偿。其主要内容包括:
1, 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并经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2, 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发生危险事故的当时当地市价估计为准则;
3, 当损失价值无法估计,或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4, 保险标的物多于一项时,应逐项分开计算,各项的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5, 除定值保险外,应按危险事故发生时实际损失价值为准则,并以保险金额为限,以防道德危险的发生;
6, 严格核对保险单的时效、财产存放地点、保险项目、被保险人,并分析出险的真正原因,努力做到该赔则赔,不该赔则绝不赔。
以上六条,是标准的损失补偿原则的特点,如果我们简单的总结一句话,那就是:
按照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不能在出现保险事故的时候赚钱。
如我我们追一下保险的起源,就是被保险人害怕发生了什么风险给自己带来金钱损失,才愿意交钱给保险公司,万一出现了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部分。

我们知道人性是复杂的,在最大诚信原则的指导下,还是会有一些不诚信的人出现,如果没有最大诚信原则的约束,就会有很多人突破道德约束,从而让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比如我有一仓库货物,实际价值是100万元,我投保300万保额,然后让它失火,这样保险公司就会赔我300万(别说纵火,电线老化不行吗?)。这在保险实务中叫“超额投保”,保险公司道最后也是赔100万。
比如我的汽车,我同时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出现一次剐蹭,让三家公司同时赔付,不是赚钱了吗?现实当中是不可行的。这种情况叫“重复投保”,理赔的时候要么是按照买保险的顺序,由第一家公司赔,其他两家不赔,要么是三家公司按照比例赔,反正是最终我是不能因为一次剐蹭赚钱。
损失补偿原则用在财产保险很好理解也很合理,但是用在人身保险就有点失灵,我们以寿险为例,你说一条命值多少钱呢?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我可以说一文不值,也可以说价值千亿,你都不能说我说错了。所以“损失补偿原则”在人身保险中,只有在特定时候生效,比如: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属于损失补偿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为意外或者疾病产生的医疗费,不管门诊还是住院,总有一个总花费。
能够报销医疗费的,有社保的医疗险、意外医疗保险、普通住院医疗保险(一般一份可以报销6000~10000不等)、百万医疗类保险(国内现在最高报销住院费600万)、高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1000万起)。
即使一个人拥有这所有的医疗险,因为意外或者生病产生的医疗费,最多也是100%报销,不会因为生病赚钱。
比如一个人有社保和普通住院医疗险1份1万保额,生病住院花费28000元,社保扣掉起付点和自费药部分,保险19000元,剩下的9000元那一份住院医疗可以报销一部分。
比如还是这个人,有社保和两家不同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等社保报完了,第一家保险公司报销,然后还剩下的,第二家保险公司报销。最终最多100%报销,而不会两家保险公司报销两次。这个和财产保险差不多。
人身保险中除了医疗类保险,其他的多数保险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
比如重大疾病保险,就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因为生命无价,不管多少保额,只要客户愿意付钱,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保险合同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被保险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额给钱,而不管客户实际花了多少钱。比如客户买重疾险保额100万,心脏搭桥手术只花了10万,保险公司照样赔100万。人身险没有“超额投保”的概念。
同样,人身保险没有“重复投保”的限制。还说重大疾病保险,一个客户同时向5家保险公司各买5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得重疾符合合同规定,则5家公司都会足额赔钱,所以经常有买了很多重疾险的人说:生场病,还赚了一笔钱。

最后我们简单的总结一下:
1,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医疗类保险,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客户的实际损失。
2, 人身险除医疗险之外,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因为生命无价,其保障额度是保险公司和客户协商出来的,只要双方同意(比如10亿)就受法律保护。
下次讲 “近因原则”。作为专业的CPIP注册保险规划师或者CPIB注册保险经纪师,一定要对这些基本原则有深入的理解,在需要的时候才能发挥它的作用,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知道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