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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胸是什么(束胸:摧残中国女性乳房近千年的噩梦)

时间:2024-07-15 09:45:03

中国女性的身体的审美评价权, 在历史上的大多数时期,不属于她们自己,属于男性!这也是女性悲惨命运的根源。

她们往往要依照当时男性的审美观,尤其是所谓贵族男性的审美观来进行各种改造。这种改造很多都是极其残忍、变态、虐待式的改造,比如说西方中世纪的束腰,比如我国古代的缠足、束胸等。 在这里我们就说说这个束胸的前世今生,以及它的演变和最终结束。

束胸这件事,其实大致可以分为这么几个时期,秦汉至隋唐时期,风俗开放包容,以天性自然为美,这段时期女性的束胸就是正常的胸部着装而已。

两宋时期,自宋朝理学兴起之后,针对女性的大规模群体虐待就开始了。先是把女性变成残疾的裹脚,接着就是摧残女性乳房的束胸!这种惨无人道的暴行一直到南宋小朝廷彻底完蛋才算告一段落!

元朝的时候,因为信奉亡国理论-理学的那帮子伪君子被轰出了朝堂,民间汉族、少数民族的服饰文化进行了大糅合,变得更加开放包容,女性的身体得到了一个世纪的解放。

明清时期又开始了这种变态的束胸陋习,不知残害了多少芳华正茂的无辜女性。

直到民国时期才彻底废除了这项残害妇女上千年的野蛮陋习。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说各个时期的女性胸部自由程度和相关衣饰的情况吧。

先秦时期

我们的女性用的是叫裹胸的一种内衣,它也叫抹胸,就是用一块布围在胸部,短的就刚好围住胸部,有现代文胸那么宽;长的可以盖到肚脐下,类似于现代的围裙。当时这种裹胸的作用主要就是用来遮住女性胸部,体现女性胸部曲线美的。当时还有另一种叫“泽”的内衣,《诗经·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泽。”根据汉代郑玄的研究,这种内衣之所以叫“泽”,是因为它紧贴身体,可以吸收体内排出的汗泽。而“泽”和裹胸的区别就是:裹胸是女性专用,而“泽”为男女通用。

雄汉时期

到了汉代中后期,女性内衣的款式就更多了。比较常见的有抱腹和心衣两种。汉代刘熙《释名·释衣服》称:“抱腹,上下有带,抱裹其腹,上无档者也。心衣,抱腹而施钩肩,钩肩之间施一档,以掩心也。”由此可见,在帕腹上缀以带子,用时紧抱其腹,就是“抱腹”;如果在抱腹上加以“钩肩”及“档”,便是“心衣”。后世所绘的《北齐校书图》中,就有心衣的记载。

汉代的抱腹和心衣

抱腹和心衣,都是只有前片,没有后片,后背部分是全部袒裸的。

在汉代,还有另一种与两者不同的内衣,它既有前片,又有后片;既可挡胸,又可能挡背,所以当时人们称其为“两当”。可以说是现代背心的祖宗。

两当

“两当”在魏晋时期,很受妇女们的喜爱,风靡一时。

盛唐时代

到了唐代,大唐帝国实现了万国来朝的盛世,国家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文化思想多元,这种时代特征表体现在穿衣方面,就表现为女性喜欢身着半露胸裙装,裸露两肩、上胸、后背等部位。为了配合这种穿衣风格,内衣也发生变化,出现无带内衣,称为“诃子”。女性在穿戴时还多在胸下扎两根带子,好让胸部显得更加丰满。它的功能有些类似于现代的丰胸内衣。

在唐代,“诃子”成为了主流,和之前的内衣不同,其作用不在护腹,而在遮挡胸部的同时起到丰胸的美身效果。

唐代贵妇的低胸裙装

根据《唐宋遗史》及《绿窗新语》等书记载,相传这种内衣为杨贵妃所创,据说是杨贵妃与安禄山私通时,安禄山无意间误伤了她的胸部,杨贵妃害怕被唐玄宗发现,于是制作诃子来遮挡。结果后宫嫔妃觉得新奇,便模仿起来,一时流行天下。

可以说,先秦至隋唐时期,女性的着装深受时代影响,以追求天然开放为特征。尤其是盛唐时期,对女性的身体解放更胜于秦汉时期。这个时期是不存在摧残虐待女性胸部的束胸的!

噩梦开始的赵宋暗黑时代

女性真正饱受身体虐待是从那个对外屡战屡败,三天两头就丧师赔款的黑暗赵宋王朝开始的。当朝的那些对外屈膝投降对内凶神恶煞的王朝权贵们,就把他们变态残暴的审美强加在了美丽柔弱的女性群体身上了!他们变本加厉的推广了摧残女性身体最厉害的两种酷刑,一是束胸,二是缠足!

被束胸摧残的女性

这里先说说束胸。所谓束胸,就是在女性刚开始发育的时候,由她母亲用一根长长的白布条一圈一圈地将她的胸部紧紧缠住,这根白布叫做“束奶帕”。

女儿出嫁之后,束胸依然还要进行,这个残忍变态的任务往往由母亲移交给丈夫继续。让女性忍受自己最亲近的人对自己的残忍虐待,这就是宋朝那帮子人面兽心、心理极度扭曲变态的朝廷权贵和理学家们宣传的所谓“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在女性身上的残酷烙印。

短暂春天的元朝

到了元朝的时候,当时导致宋朝衰亡的那些理学伪君子及他们的徒子徒孙们被元朝政府轰到了民间,理学在官方失去了市场。女性们这个时候才得以摆脱理学这种虚伪至极的精神枷锁,得到了近百年的身体解放。

元朝时期女子内衣名为“合欢襟”,其穿着特点是从后向前系束,穿着内衣时,从后到前在胸前用一排扣子系合,或用绳带等系束,前有沟后有背,穿着可以凸显女性曲线美,对女性的包容开放程度更胜唐朝。

近六百年的黑暗地狱时期(明清时期)

可惜的是,在明清近六百年的时期内,这种残害妇女身心的束胸陋习又死灰复燃,而且还俨然成了高贵身份地位的象征。

其实满清政府一开始对束胸是极为反感的!他们除了严厉推行剃发令,还大张旗鼓搞过废除束胸和缠足的运动。但因为缺乏操作性,最后不了了之。这反而被那些不知廉耻的明朝遗老遗少们称为是什么“男降女不降”,一个摧残女性身体健康的野蛮陋习,居然莫名其妙的和民族气节挂钩了!当他们嫌水太凉,一个个跑去跪拜新主子求取个人的荣华富贵的时候,却用束胸缠足虐待摧残柔弱美丽的女性们的方式来捍卫所谓的民族气节。

明代摧残女性的胸部,用的是一种宽布条或者绣花绸布做成的束胸,布条上抵腋下,下至肚脐,穿的时候直接缠裹在乳房上,再用一根绢带紧紧缠绕在乳房上。绢带要在裹胸布带外、乳房凸起的地方缠紧,使缠裹更加牢固、乳房更加扁平。捆束胸部的着衣方式不仅仅在内衣上使用。明代仇英的《汉宫春晓图》中,女子身穿襦衣、半袖、高腰长裙。画中女子在襦衣里面还穿着圆领的衬衣,把胸部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脖子以上的部分,而衣裙最外层的束带是直接捆压在乳房上的。目的就是摧残女性的胸部,让她变得扁平如男人一样。

明清时期的女性形象

清代的时候,女性的内衣演变成了肚兜。清代徐珂《清稗类钞》有相关记载:“抹胸,胸前下衣也。一名抹腹,又名抹肚,以方尺之布为之,紧束前胸,以防风之内侵,俗谓之兜肚。”这个时期,以病态瘦弱为美的女性身体变态审美观发展到了极致,纤细、小巧、柔弱、扁平的女性身体形态进一步受到心理扭曲的权贵们的追捧。如改琦的《红楼梦图咏》画中,女子柔弱、秀雅,关键是平胸、还有三寸金莲,集中了清代那种变态扭曲的审美观。比如其中林黛玉的形象,仔细打量就会发现那就是一个尚未发育的少女形象。这和当时的娈童风气也是相辅相成的。

女性的千年噩梦真正得到解脱,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天乳运动”开展以后。

天乳运动兴起后的女性形象

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束胸恶习仍旧很有市场。当时的都市女性依旧以平胸为时髦,而健康丰满的乳房则被视作是粗鄙、丑陋、未开化的象征。

当时的《北洋画报》上刊载了相关内容的文章,对民国女性新式内衣“束胸马甲”作了详细说明,指出其胸前的纽扣非常紧密,为的是“能紧束胸部”。刚开始,这种“束胸马甲”还只是在上流阶层中流行,到20年代末时便已经在都市时髦女性中普及了。该衣饰的特点在于相比传统抹胸,它对胸部勒得更紧,摧残更重:“小姑居处,待字深闺,非但手不能触,亦且目不能视。……最可笑的有些妙龄女子,身体日见丰腴,乳房当然饱满,于是特装名为‘小马甲’的,胸前密密扣住。”甚至因此闹出了笑话:“谁知略一用力透气,而所有纽扣,毕立剥落都解体了。”(包天笑《衣食住行的百年变迁》)。

这种不良风气,还蔓延至学校:“各地女校学生均以束胸为美观,前行后效,相习成风,虽明知妨害身体发育,然以环境所趋不肯独异……于生男育女关系极巨,影响所及,足致民族于衰弱地位,其为害实倍于缠足束腰。”问题在于学校女教员也是“多染此陋习,暗资表率”,影响之恶劣让当时的政府都为之震惊,“女校不啻为女青年自杀之地,教职员无殊间接持刀之人。多招一般女生,即多增一分罪过,多设一女校,即多制造一杀人场。民族将由是益衰,国亡势将无日。恳请通令全国认真查禁,庶全国女青年不致陷入羸弱状态,而民族新生命亦可日跻康强矣”(《河北省政府公报》1930年第543期《河北省民政厅训令》引内政部、教育部下发《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转呈〈常德县督学关于查禁女生束胸议案〉》语)。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一场官方和民间联手开展的“天乳”运动便轰轰烈烈的开展了!

先是上海私立城东女学师范毕业生、时任舍监沈维桢在《妇女杂志》创刊号中发文讨伐束胸危害。他斥责女子缚乳之害甚于缠足,“旧弊仅伤人之足,今弊更伤人之胸及肺。伤足为人身之害犹小,伤胸及肺为人身之害更大而深也。”即便幸运者自身无恙,但将来生育子女,更可能成为“弱国灭种之因”,“虽有乳汁必不畅旺,胎儿身体必不健全,甚至传染肺病,流毒骨髓。虽有神医亦难救治吁”。

接着1926年12月,刚留学回国,自称“中国反对压奶最力者”的北京大学张竞生教授,也在上海《新文化》创刊号发表《裸体研究》一文,痛斥束胸恶习:“把美的奶部用内窄衣压束到平胸才为美丽!这样使女人变为男人,而使男人不会见奶部而冲动,虽说礼教的成功,但其结果的恶劣则不堪言说,这不但丑的,而且不卫生,女人因此不能行腹肺呼吸,而因此多罹肺痨而死亡。又压奶者常缺奶汁喂养所生的子女,其影响于种族甚大。”

一时间,举国痛批束胸之风盛行。1927年1月17日广州《民国日报》第8版未醒的《我也谈谈女性美》就说:“要腰细而臀大,乳要能充分发育。所以要腰细臀大者,因为惟腰细臀大,才有曲线美,才有苗条体态。乳部所以要充分发育者,因为两乳能充分发育,胸部才丰隆可爱。”

受此影响,1927年7月7日,时任中山大学副校长朱家骅向政府提交了《禁止妇女束胸的提案》。提案得到会议议决通过后,首先在广东全省女校施行。随后“天乳运动”执行委员会成立,发表《“天乳运动”执行委员会六言昭示》。“天乳运动”全面开展,政府当时还采取了对束胸者进行重罚的强力措施推行。“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如犯者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 目的就是要“使此种不良习惯,永无存在之余地,将来由粤省而推行全国,不特为我女界同胞之幸福,实所以副先总理民族主义之精神,以强吾种者,强吾国也”。

1927年10月,鲁迅先生就“天乳运动”也发表了《忧天乳》一文:“我曾经也有过“杞天之虑”,以为将来中国的学生出身的女性,恐怕要失去哺乳的能力,家家须雇乳娘。但仅只攻击束胸是无效的。第一,要改良社会思想,对于乳房较为大方;第二,要改良衣装,将上衣系进裙去。旗袍和中国的短衣,都不适于乳的解放,因为其时即胸部以下掀起,不便,也不好看的。还有一个大问题,是会不会乳大忽而算作犯罪,无处投考?”

1929年7月,旨在推动开展天乳运动的风俗改革委员会在广州正式成立,则标志着天乳运动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委员刘禹轮1929年8月1日在广州《国民日报》发表了《为提倡天乳运动告革命妇女》,说“(束胸)不但影响于妇女本身生理上的健康,并且影响到中华民族母性底健全;许多中国的新生命—未来的国民,为了他的母亲体格欠佳,乳液过少,先天和后天,都将受很大的妨碍,这实是民族很大的危机”,将束胸的危害提高到了国家民族兴亡的高度。所以,他要求“今后妇女解放运动,须先从本身乳房解放起,先由己及人,使全国的妇女都能够恢复她的天乳的自然美。”并严正地强调:“这并不是开玩笑的说话,确是一件救己救人救种族必要的工作。”(台北文海出版社《风俗改革丛刊》)